卖一张银行卡、租出一张手机卡
就能获利数百元
这样的好事怎么能够错过!
如果有这种想法请赶快遏制!
郑重提醒大家
把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
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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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将自己名下
一张银行卡及一张手机卡出借给他人使用
现查明杜某出借的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
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涉案金额共计20000元人民币
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共计20105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规定杜某被罚款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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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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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号码一旦“离开”实名注册人后
一部分被转向信息网络犯罪链条
不知不觉中
号码的主人已然落入“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陷阱
数据显示,近年来,
帮信罪案件数量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
仅排在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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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万余人、同比上升六成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14万余人、同比上升一成多,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7.5万余人、同比上升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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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
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
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
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
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
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
一旦卷入其中
将会给自身、家庭和社会
都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河北省公安厅曾发布通知
严厉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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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对其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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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大家一定要牢记
一旦银行卡被收购
很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
最终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
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网络、唐山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