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今天骑电动车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5月1日,玉田全县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违法行为开始进行处罚。根据玉田交警发布的处罚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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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起,对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玉田县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41条、第44条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
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处二十元罚款。
(玉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