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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玉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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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11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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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我县参加中考升学考试6671人。全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270人(鉴于中考录取办法,实际预计录取4500人左右);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计划招生1600人;其他学校计划招生550人。

1.普通高中

县第一中学计划招生1370人(不含基准线上指标外被录取的学生);其中特长生70人,含体育特长生50人【综合素质10人,特色项目20人,体育单招20人(短跑4人,男生2人女生2人;跨栏4人,男生2人女生2人;中长跑4人,男生2人女生2人;跳跃3人,男生2人女生1人;全能4人,男生2人女生2人;投掷1人,取最好成绩,若成绩相同考虑四项成绩。如有空余计划则按四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补录,录满为止)】,音乐特长生15人(声乐3人,器乐8人,舞蹈4人),美术特长生5人。

县第二中学计划招生1400人;其中特长生165人,含体育特长生15人,音乐特长生100人(声乐55人,器乐15人,舞蹈30人),美术特长生50人。

县林南仓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特长生330人,含体育特长生120人,音乐特长生120人(声乐50人,器乐40人,舞蹈30人),美术特长生90人。

玉田金桥高级中学计划招生500人,其中面向唐山市区统招80人。县内统招400人,自主招生20人。

2.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计划招生1600人,其中与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联办“3+2”招生220人,与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3+2”招生30人。

3.其他学校

“3+4”本科、五年制及“3+2”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其他学校预计招生550人。具体招生计划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分别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4日上午8:00至7月6日下午4:00

(二)志愿填报批次

考生填报高中阶段志愿共分六个批次

提前批:“3+4”本科

第一批:县第一中学(普通生、特长生)

第二批:县第二中学(普通生、特长生)

第三批:县林南仓中学(普通生、特长生)、玉田金桥高级中学

第四批:五年制及“3+2”高职;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3+2”、唐山劳动技师学院、河北机车技师学院、河北冶金技师学院、迁安市技师学院、开滦技师学院、唐山市曹妃甸高级技工学校

第五批:省属中专、市属中专;玉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玉田县技工学校、遵化市技工学校、唐山市轨道交通职业技工学校、滦州市技工学校、乐亭县技工学校、古冶区技工学校、唐山匠谷技工学校、唐山忠德文理技工学校。

(三)志愿填报原则及要求

1.志愿填报原则

(1)提前批录取校中,限报一个志愿。

(2)第一批录取校中,县第一中学普通生与特长生可以兼报。

(3)第二批县第二中学普通生与特长生可以兼报。

(4)第三批录取学校中县林南仓中学、玉田金桥高级中学可以兼报;县林南仓中学普通生与特长生可以兼报。录取顺序为县林南仓中学、玉田金桥高级中学。

(5)第四批录取学校之间可以兼报,市属、省属五年制及“3+2”高职可分别填报一个志愿两个专业,技师学院可填报两个志愿,填到具体学校和专业。先录取市属、省属五年制及“3+2”高职,再录取技师学院。

(6)第五批录取校中,中专与技校互不兼报。省属中专与市属中专分别填报一个志愿两个专业;技校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专业。先录取省属中专,再录取市属中专。

(7)县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志愿中,音乐、体育、美术各专业不兼报,相同专业可以兼报三所高中学校。

2.志愿填报要求

(1)各单位要把高中阶段各学校招生计划如实传达给每一名考生。考生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学校和教师,不能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统一使用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志愿采集程序。志愿填报一律采用计算机网络填报的方法进行。考生应根据中考招生计划志愿填报。

(3)考生必须将所填报的县内五所高中阶段志愿学校填在相应的批次栏内,否则将影响录取结果。

(4)凡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否则不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

(5)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县局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核对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核对,并由考生本人和考生法定监护人共同确认签字,不得代签,交县局招生办公室封存。志愿填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及有关要求

(1)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新生总的原则是: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按照考生填报志愿批次,同一批次内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改录其他学校。

(2)县教育局将根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3)各普通高中必须为录取的学生发放制式录取通知书。由县局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的学生,需发放加盖县局招生办公室公章和招生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在确认考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后,需发放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签字)的录取通知书。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务必于学籍注册工作开始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二)录取时间和方法

1.县内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学校)

(1)录取时间:7月12日至16日

(2)录取方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升学考试成绩、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严格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普通生,再录取特长生。其中特长生录取按照《玉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改录其它学校。

(3)县第一中学指标分配生录取。依据县第一中学普通生指标分配方案(附件1),县第一中学普通生指标按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各校(一中特长生不参加指标分配)。

县第一中学普通生分数录取基准线的确定:在不分指标情况下,以报考第一中学普通生第130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作为录取指标分配生的基准线。

①基准线下降20分作为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②在各校指标分配生录取结束后,仍有分数超过或等于县局确定的基准线的考生,继续参加县第一中学的录取(不占指标数)。

③如果基准线下降20分情况下,学校仍不能完成分配指标,所剩余指标由县局收回统一使用,在未被县第一中学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指标用完为止。

(4)县内统招生录取后,民办高中进行自主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玉田金桥高级中学县内自主招生20人。自主招生应当安排在我县公布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以后进行,不得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成绩的学生和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自主招生收费应在8月2日以后进行。

2.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录取

依据考生志愿、升学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严格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其他学校录取

“3+4”本科、五年制及“3+2”高职的录取由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结果确认

1.统招生录取确认。由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简称统招生),录取结果即为确认结果。由县局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的统招生录取名单是各普通高中学校为统招生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2.自主招生录取确认。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由县局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等情况对自主招生结果予以确认,确认结果需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作为自主招收学生学籍注册的依据。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招生办、教育科、人事科、监察室、计财科等科室及教研训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考招生各项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以总校长为组长、中学校长为副组长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选用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熟悉招生考试工作的同志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中考招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强化招生录取流程管理。

(1)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应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各普通高中应在公布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普通高中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和之后录取学生。

(2)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学生要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各普通高中要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开展录取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本校志愿的初中毕业生。

(3)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并为其办理学籍手续。

3.规范学籍注册管理。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应在 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各普通高中应根据县局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县局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2)各学校不得为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普通高中招收的生源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成绩的初中毕业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得为已经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生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得为跨年补录的学生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省级管理,各公办普通高中在招生录取时必须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域招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县局要对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禁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情况。

4.建立诚信档案。结合高考改革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建立中考诚信档案,对在招生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户口造假、被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又不报到等行为,记入该生高中阶段学校学习诚信档案。

5.强化监督管理。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各项要求,坚决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考试部门,认真受理甄别违规招生举报信息,对于实名举报应做到有报必核并及时反馈。为便于社会监督,各单位都要设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举报电话:6115582、6113910、6110850。

附件:1.2022年第一中学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2.2022年玉田县第一中学招生指标分配表

玉田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1

玉田县教育局

2022年第一中学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2022年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第一中学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严格贯彻上级招生文件精神原则;

2.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原则。

二、招生计划

第一中学计划招生1370人,其中普通生1300人,体育特长生50人,音乐特长生15人,美术特长生5人,特长生不分指标。

三、分配办法

(一)分配参数

指标分配依据以下两个参数

1.初中各校毕业生参数:初中各学校参加中考的人数/全县初中参加中考的总数。

2.初中各校上学年度一中录取参数:上学年度初中各学校被第一中学录取的人数/上学年度一中录取总数。

两项参数各占50%。

每校指标数=(每校参加中考的人数÷全县参加中考的总数×50% + 初中各校上学年度被第一中学录取的人数÷上学年度第一中学录取的总数×50%)×1300。

(二)录取办法

根据我县招生工作意见,录取办法如下:

1.确定基准线

在不分指标情况下,以报考县第一中学普通生第130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作为录取指标分配生的基准线。

2.划定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生最低分数线

基准线下降20分作为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3.录取

(1)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指标分配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按本校指标分配名额录取,并确定录取分数线;

(2)在各校指标生录取结束后,仍有分数超过或等于县局确定的基准线的考生,继续参加第一中学的录取(不占指标数)

(3)如果基准线下降20分仍完不成指标的,所剩余指标由县局收回统一使用,待上述两次录取结束后,在未被县第一中学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指标用完为止。(玉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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