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玉田退费通告!

  • 玉田
楼主回复
  • 阅读:1809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1/13 14:54:12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玉田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唐山供电公司营销处关于已销客户办理退费的通告

(国网冀北玉田县供电分公司)



为加强电费账务管理,规范销户客户结余电费退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维护电力客户权益,按照《国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国网公司会计基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20年10月起,唐山供电公司玉田县供电分公司开展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用户(明细识别下方二维码)的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属地供电所办理。

一、办理退费所需资料

(一)个人用户

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和开户行)。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及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办理委托书。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人账户名称与用电人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介绍信中明确说明不一致的原因、收款人名称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

二、退费办理时限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通告送达,送达后15天为上诉期,上诉期限届满后,超过上诉判决书中有关于履行义务的时间,仍未联系属地供电所进行退费的用户,视为放弃结余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各所站联系电话如下表)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特此通告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玉田县供电分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玉田新闻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