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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最新通知!事关城乡居民医保!

  • 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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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3 11:26:21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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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近日,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唐山市教育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参保缴费时间

每年10月至12月为居民医保下年度征缴期,参保人员应在征缴期内规定的缴费日期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日期为征缴期内每月1日至25日。

参保及待遇享受办法

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应依法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需连续参保,未在居民医保征缴期内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断保,断保时间按年计算。我市户籍人员参加居民医保需遵循以下规定。新生儿应在180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户籍新迁入我市人员应在90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或转移接续手续;城乡居民服刑期间不计入居民医保断保年度,服刑结束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应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上述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断保。异地户籍参保人员转参我市居民医保和我市户籍异地就学人员,异地断保时间不计入我市居民医保断保年度。2021年10月起,参保人员在征缴期内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时,需补缴断保年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21年)的全额居民医保费(包括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部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我市居民医保政策及各县(市、区)规定的困难对象除外。参保人员补缴断保年度的全额医疗保险费后,断保一年的,断保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40%支付比例补录报销;断保二年的,按30%支付比例补录报销;断保三年及以上的,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参居民医保,应在90日内完成转移接续手续,并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办理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补录报销;超过90日未参保的,需执行18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65天的,居民医保断保年度从职工医保断保次年起计算。

缴费年限计算办法

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断保后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补缴期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职工医保转参居民医保和异地参保人员转参我市居民医保时,90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异地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计入我市居民医保连续缴费年限;超过90日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异地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不计入我市居民医保连续缴费年限。城乡居民服刑结束参加居民医保,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调整住院待遇标准

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标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城乡居民自2017年起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满5年后,第六年起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分别上调为80%、65%。

大学生参保缴费办法

高校在校学生需在入学时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保费同学杂费一并收缴。高校应有专人负责汇总缴费学生相关信息,并将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报医保经办机构,个人保费按税务部门要求缴入国库。

大学生异地就医

高校学生休学、寒暑假、法定假日、教学实习期间,可随时通过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持相关材料回我市手工报销。参保学生异地就医备案解除不受6个月时限限制。

来源:唐山医疗保险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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