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收缴是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提升广大农村群众节水意识、转变用水习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一是收缴水费的政策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供水要集中供水、计量收费。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向用水户发放缴费通知单,引导用水户树立用水缴费、节约用水意识;
有计量设施的计量收费,暂没有计量设施的先按户或人口数收取水费,逐步实现计量收费”。
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水费要按月计征,用户在接到水费收缴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交清水费,无正当理由,两个月不交纳水费的,供水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玉田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
2020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的村,要全部实现水费收缴。二是收缴水费是农村饮水长效运营管理需要。引水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及管理人员工资等项开支。
三是收缴水费是节水要求。经测算,我县农村饮用水收费标准基本确定为:安装水表的村按表收费,每吨水收费标准为
0.8——2元,没有安装水表的村按户、按人收费,
每人每月1——3元,收取的水费单独建立台账,实行有偿用水。
希望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提高饮用水安全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