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4月1日起,丰润的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真相是....

  • 珍雪
楼主回复
  • 阅读:13125
  • 回复:0
  • 发表于:2019/3/25 13:49:01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玉田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这两天

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各大网络平台都在热传


文章称:

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

却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真是如此吗?

相信你就上当了!


网传“4月1日新政策”不实

首先,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小丽(化名)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

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其实,如果担心将来遗产出问题

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

立遗嘱是“触霉头”的事

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增多

在立遗嘱者中

已经出现了80、90后的身影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法律专家建议,这4类人最好尽早订立遗嘱: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2.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4.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赶快扩散真相,让更多人知道吧!


本期编辑:悦悦

来源:河北青年报、济南都市频道等网络综合整理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