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征稿启事

  • 作者: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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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3/9 23:11:25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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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征稿启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中国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昆山市文联、昆山市摄影家协会、锦溪镇文联

二、征稿要求:
1、年龄在18岁~45岁,即1995年12月31日~1968年1月1日出生的摄影师、摄影及DV爱好者,均可参展。
2、按照图片类(包括“社会记录类”、“艺术创意类”),DV短片类(包括DV短片类和DV“印象锦溪类”)两大类别征稿。
“社会记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不得对画面进行后期PS等方式的更改。 
“艺术创意类”:指记录类以外的所有题材的作品。涵盖艺术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及实验摄影等作品)、商业类(商品广告、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作品)等图片。模仿他人创意、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使用3D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DV短片类”:题材、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40分钟。
“DV短片印象锦溪类”:凡展现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的民俗风情、百姓生活、自然风光的短片均可参选,时长不超过40分钟。
3、请参展者投寄作品时注明参选类别,同一幅作品只能投寄一个类别。
4、题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5、投稿分纸质作品和电子文件作品:
纸制摄影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参展者须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参展表可点击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锦溪参展表.zip (7.31 KB) 下载次数: 12
7 天前 10:12


下载。参展表请用电脑打印,勿用手写。
投稿地址:北京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中国摄影》杂志社,邮编:100005
摄影作品电子文件投稿
作者须先在《中国摄影》杂志网站(
www.cphoto.com.cn)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真实电子信箱。注册成功后,进入网站首页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专区投稿。
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不大于1024像素。
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入围后统一调底使用。更多投稿说明详见网站首页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摄影大展投稿专区。
在上传作品同时,将参展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
huodong@cphoto.com.cn 如未发参展表则投稿无效(请在参展表内注明网名)。
DV短片作品投稿
以DVD格式刻录成光盘邮寄至《中国摄影》杂志社,地址同纸制摄影作品投稿处。
6、所有入围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的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以及锦溪政府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9、部分入围作品将选刊于《中国摄影》杂志。
10、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申请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1、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稿酬设置:
1、社会记录类
最佳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优秀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入选作品30幅,稿酬各500元
2、艺术创意类
最佳作品1幅,稿酬10000元 
优秀作品2幅,稿酬各5000元 
入选作品30幅,稿酬各500元
3、DV短片类
最佳作品1部,稿酬10000元 
优秀作品2部,稿酬各5000元 
入选作品10部,稿酬各500元
4、DV短片印象锦溪类
最佳作品1部,稿酬10000元 
优秀作品2部,稿酬各5000元 
入选作品3部,稿酬各500元

四、特别说明:
1、上述四类别荣获“优秀作品”、“最佳作品”共12位作者中选拔出“希望之星”1名,提供在北京和锦溪两地各创作一周资金共10000元(包含两地食宿,交通费用)。
2、以上奖项仅限18岁~45岁投稿者获得,以身份证为准。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大展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系列推广活动,更多活动说明请点击《中国摄影》杂志网站首页
www.cphoto.com.cn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办公室投稿专区。
3、大展期间,自行或组团至锦溪古镇创作,省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可免去所有景点门票。省级以下各级摄影协会会员,凭会员证门票6折。
4、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办公室活动对外协调部,联系人:周菊花,联系电话:0512-57230622

五、征稿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评选日期:
2013年8月中旬

七、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 邮编100005。
《中国摄影》杂志社《青春之歌——第二届“锦溪杯”全国新人新作影像大展》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 65280529 联系人:石碧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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